您的位置:中国防伪标网 > 首页>>防伪标动态>>新闻内容

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7号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

来源: 作者: 点击:
已经2002年10月1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。原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年1月公布的《防伪技术产品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技监局综发〔1996〕22号)同时废止。
责任编辑: 整理时间:2006-12-1 13:35:38
与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7号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 ”相关的文章
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7号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
·《商标与城市经济》(中、英文)一书出版
·2004年中国商标领域十件大事
·“毛泽东”、“孙中山”商标不可能获准注册
·关于商标局开户银行变更的通知
·关于商标代理机构直接向通达商标服务中心
·商务部、国家工商总局、国家版权局、
·王众孚局长会见法国预算和行政改革部长科佩
·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(2006—2007年)出台
·“三光”商标(第3871867号)初步审定公告
搜索与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7号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 ”相关文章
搜索文章:
对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7号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 ”发表评论
会员名称:
匿名用户 ·注册用户·忘记密码?
密码:
评论内容:
(最多300个字符)
  查看评论
栏目最新
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
·《商标与城市经济》(中、英
·2004年中国商标领域十件大事
·“毛泽东”、“孙中山”商标
·关于商标局开户银行变更的通
·关于商标代理机构直接向通达
·商务部、国家工商总局、国家
·王众孚局长会见法国预算和行
·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(20
·“三光”商标(第3871867号)
Copyright @ 1996-2006 中国防伪标网 Corporation, All Rights Reserve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