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7号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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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经2002年10月1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。原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年1月公布的《防伪技术产品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技监局综发〔1996〕22号)同时废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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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责任编辑: 整理时间:2006-12-1 13:35:3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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